福田汽车日前对外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收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创新环境支持资金、产业发展扶持补助资金等的政府补助92笔,共计1.37亿元(不含以前年度政府补助由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未经审计)。
公告内容显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对于所有政府补助事项中,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