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3月20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简称“指引”),为更好地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明确了科创属性的企业的内涵和外延,提出了科创属性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
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常规指标+例外条款”的结构,包括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企业如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这种指标体系的设计在确保科创属性评价过程具有较高可操作性的同时,又保留了一定的弹性空间,体现增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包容性的改革导向。
其中,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3项常规指标分别是“研发投入金额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发明专利”、“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证监会表示,上述3项指标主要侧重反映企业的研发投入、成果产出及其对企业经营的实际影响,能够较为全面地衡量企业研发投入产出及科技含量。
三项指标要求如下:
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
2、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
3、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证监会表示,上述3项指标具体数据指标的选取,是在对已上市、已申报科创板企业的情况以及正在辅导备案环节企业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经反复测算、综合权衡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