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生事物,智能杆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顶层设计、建设运营模式、标准体系和网络安全体系等方面有待健全,距离落地尚需时日。
一、智能杆落地面临四大困境
顶层设计不到位。一方面,国家监管机构尚不明确,缺乏专门针对智能杆建设管理政策文件。智能杆点位密集,涉及公安监控、交通监控和路灯等多场景,隶属于不同管理部门。目前涉及智能杆的国家文件是《关于2019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其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集约利用现有基站站址和公用设施,提前储备5G站址资源;但对于智能杆如何建设、运维,以及政府部门职责分工未作明确要求。另一方面,地方监管部门不统一,推进智能杆着力点各有不同。目前只有广东和深圳出台智能杆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在建设标准、产业发展、制度建设等方面做出系统部署。北京、湖南由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牵头,侧重对已有塔杆合杆整治,未涉及建设标准、运营管理内容。福建、杭州由工信部门牵头,侧重5G基站建设,缺乏指导智能杆产业链协同发展政策。江苏、山东由住建和工信部门共同牵头统筹5G基站建设,缺乏智能杆建设专项计划、技术规范。浙江、山西由发改委、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牵头,从市政总体规划建设层面推进智能杆发展,缺乏具体执行部门。此外,还有湖南、江西、广西的政策文件中尚未明确牵头部门。
建设运营模式不明确。由于智能杆仍处于试点探索阶段,成功有效的运营模式尚未形成。大部分城市对于谁来建、谁来运营尚缺乏清晰认识。已有建设运营模式分为三类:一类是政府独立投资、建设并运营维护。如上海智能杆由市住建委牵头建设、运维和管理,杆体上各类设备由各使用部门建设、运维和管理。这类模式主要依靠政府投资管理,未能有效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短期内政府财政支出压力较大。一类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如四川华体照明公司与双流区政府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开展特许经营期内的智慧路灯建设运营。这类模式可有效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但政府需加强履约监管。另一类是市场化运作模式,由实力企业独立投资智能杆建设和运营。如江苏鼓励各区市通过市场化方式创新多功能智能杆建设运营模式。这类模式的企业自主性强,可有效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但由于政府参与度不高,可能会出现建设效果不佳的情况。
标准体系不统一。一方面,行业权威的国家标准缺失。智能杆是一个微缩生态系统,需要在设备技术、应用场景、系统施工和运营维护等多个环节,形成统一国家标准体系,才能从试点走向批量复制,达到预期规模。目前智能杆国家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城标委虽已提出《智慧杆功能涉及与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但该标准主要围绕功能设计和运营管理,智能杆建设内容未包括在内。另一方面,各省市智能杆标准工作起步较晚,且建设标准不一。杭州市标准主要涵盖合杆设计和安装及验收,未涉及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广州市、深圳市标准包含杆体设计、布设要求、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等内容,但在具体标准方案中又有差异,比如,对杆体分类及杆体高度要求等。此外,已出台标准大多针对技术层面,应用标准缺乏。
网络安全体系不完善。智能杆作为公共基础设施,高度整合用户数据资源,覆盖范围广,对信息和数据安全性有很高要求。系统梳理业务、软件、数据等方面安全风险点并提出应对方案,是保障多部门数据共享的必要条件。但目前国家未出台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大多是为了保障网络整体安全,对智能杆建设中影响安全关键环节缺少明确的质量、可靠性和安全要求。
二、下一步需重点关注四个方面
强化智能杆顶层设计。一是从国家层面明确智能杆总体推进思路和发展目标,为各地高效科学推动智能杆建设提供战略指导、路径指引。二是尽快明确政府职能分工,建立由相关行业政府主管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部门领导作为总召集人,牵头制订智能杆管理政策法规,统筹多功能智能杆总体建设,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审定多功能智能杆建设计划,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三是支持各省市成立省智慧杆产业与应用发展推进小组,由各省市政府牵头,推进智能杆建设和一杆多用,强化产业发展协同推进机制。
探索多元化建设运营模式。智能杆产业发展需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形成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促进跨界协作和资源联动。一是建议政府投资,多方参与。根据各省市情况,分级分类采用差异化组合方式进行投融资建设。若项目总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度不大,建议由政府直接投资。若总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度太大,可考虑采用PPP模式,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资组建项目公司,并在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范围内,负责智能杆投资、建设和运维。此外,针对商圈、公园、小区等人流密集场景,可考虑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二是建议统一运营,强化监管。智能杆运营涉及设备种类繁多,应选定有实力的本地国有企业作为城市智能杆建设运营方,实现智能杆统一运营、统一维护。同时,可视项目实际情况,引入中央企业、社会资本,提高多功能杆资产资源利用效率。此外,建议由主管部门牵头,建立有效监督管理机制,对运维主体进行监管。
积极开展标准研制工作。智能杆建设应重视标准体系建立。结合各省市已有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考虑标准全面性、普遍性,汇集多地先进经验,尽快建立全国性智能杆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工作科学性、全面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在国家标准研制与实施过程中,吸纳行业产学研用机构的积极参与,提高标准质量。注重加强标准宣贯、验证与应用示范,确保标准实际落地,充分发挥标准指导与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国际标准化组织开展智能杆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智能杆产业健康发展须有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做后盾。一是加紧推进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明确利用智能杆采集数据、使用等环节涉及信息安全的范围、要求和责任,加强安全测评、应急防范等信息安全基础性工作。二是完善安全顶层设计,构建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和关键数据资源保障。针对网络安全威胁、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对网络安全重点保护对象安全防护和保障。三是建立健全产业巡检和通报机制,研究制定网络安全漏洞管理规定。强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网络安全应急指挥手段,提升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政府、行业与企业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在保护网络安全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