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9日,央视财经《正点财经》报道了商赢环球业绩预告大变脸新闻事件。报道指出,疫情之下,商赢环球业绩预告大变脸,引发投资人诸多不满。
众所周知,业绩预告是上市公司在公布报告前的预告,主要是为避免在报告正式出现时,对股价有大幅波动的影响,提前释放业绩风险为的是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公司乱发预告会干扰投资者判断,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对证券市场的正常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对于上市公司乱发业绩预告是否具有相关法律约束,北京睦湃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杨毅此次在接受央视财经采访时表示,我国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3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于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93条规定了对于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睦湃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杨毅接受《正点财经》采访
针对上市公司乱发预告的千年顽疾,投资人如何有效甄别业绩预告的诸多风险,杨毅也给出了专业的建议。杨毅表示,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不用经过审计,其对业绩的预测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主观判断、程序和动机等方面都会影响业绩预告。有些上市公司利用这些因素,造成业绩预测准确度大幅度偏离,误导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建议投资者应当保持审慎态度,不要被数据迷惑,而应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参考公司的发展战略、行业态势、历史数据和其他信息进行综合评判,不应仅凭业绩预告作为衡量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唯一标准。
杨毅指出,因虚假的业绩陈述给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根据证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投资者可以向上市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由于股票价格涨跌受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行业的景气程度,大盘指数等多种因素影响,甚至还可能出现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故在实践中很难区分投资者的损失是否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所致。在此类诉讼中法官对投资者的损失认定很难把握,很多情况采取自由裁量给予酌定损失,一定情况下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是不利的。杨毅表示,虽然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业绩预告披露有一定规范,但要求并不具体。为更好地有效降低风险,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杨毅呼吁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及司法部门应对相关细则予以完善,对违反披露信息的做法加以规范和处罚,充分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睦湃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更作为法律行业一员,杨毅本人始终秉承初心,积极普法传播法律知识,提升大众法律自我保护意识,多年坚持让杨毅得到了行业的诸多关注,央视更是针对各类事件对杨毅进行了多次观点采访,与央视一起,杨毅从法律层面积极推动行业的有序发展,为国家的社会法治文明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