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疫情加速蔓延,叠加全球经济陷入衰退的边缘,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本质特征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最严重冲击,我国经济进入了一个攻坚克难、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我国各级政府单位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助推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提升智能制造水平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意味着“后疫情”时期加快数字化转型、高质量谋划数字经济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向好的“牛鼻子”。
一、我国经济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的顶层设计不断优化,注重从全局高度科学谋划经济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切实契合了全球经济数字化转型发展新趋势。从国家层面来看,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已经成为主动顺应国际发展潮流的客观要求。经济数字化转型既为当下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实现新突破,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同时,经济数字化转型也有望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基础性支撑。具体可从以下三个维度加以理解。
第一,经济数字化转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纵观世界文明史,人类先后经历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信息革命三个发展阶段。从产业技术革命迭代更新的视角审视,三次革命无疑既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提升,也给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从全球发展趋势审视,世界经济在实现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变后,正加速向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转型不仅在改变着经济运行模式,从长远看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也影响深远。
第二,加快经济数字化转型是全面推动数字中国建设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从数字中国内涵和建设重点双重维度审视,加快数字化转型和发展数字经济无疑是数字中国建设的“动力源”。由此可以看出,及早对经济数字化转型做出科学战略部署,是数字中国发展的关键所在。
第三,加快经济数字化转型是“后疫情”时期推动我国经济向好发展的现实需求。全球受疫情蔓延的影响,经济产业链受到重大冲击,经济数字化转型的“临界点”正提前到来。疫情期间,我国各地深化工业互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增强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的深度运用,企业产品研发与创新线上协同程度加深,制造业无人化、智能化转型加速,远程运维服务尽显“英雄本色”,在线政务服务成为数字化战“疫”的新利器。这些新模式和新业态加快了恢复制造业产能,大幅对冲疫情的负面影响,对实体经济“补位”作用凸显。
二、经济数字化转型面临困境
数字化转型是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的前提。尽管当前中国消费数字化走在世界前端,但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率仅有7%。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面临“五不转”困境,转型进程步履维艰、速度迟缓。
一是数字化转型意识不强,“不想转”。经济数字化转型意愿不强、认知不深、裹足不前,主要有两种误区:一种观点是想当然,认为数字经济就是简单地在经济中加入数字因素,就能成功实现数字化转型;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通过购买硬件、上系统就能马上立竿见影。
究其原因,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非常淡薄,对什么是数字化转型、如何转型等问题仍然存在较大误区。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数字化动力不足,主动转型升级的意愿不强烈。多数制造业在数字化转型期间的时间投入和压力都很大。企业经营状况差异较大,对“到底多长时间能完成数字化转型”底数不明、信心不足。
不容忽视的是,现阶段制造企业内部经济都处于关键期,再加上外部新型经济体的“打压”,给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形成外部“压力传导”。此状况对广大中小微企业更为普遍,结果就是“转与不转一个样”。
二是转型方向不明确,“不会转”。目前经济主体面临三大“看不见”的窘境,看不见经济数字化转型是从被动到主动的演进过程;看不见从碎片化转型成为连续型、全局型架构的诠释、重构和优化过程;看不见从垂直分离转变为协同集成,将数字化从聚焦于单一环节、行业和领域,转变成为对产业生态体系的全面映射。这导致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速度不够快、深度不够深、效果不够好。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印发了《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了构建“上云用数赋智”的发展方案,有望成为破解数字化转型“不会转”的利器。
三是转型能力不够,“不能转”。从关键技术方面看,技术盲点普遍存在、核心关键技术能力不足,信息基础设施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基础相对薄弱。“造不如买,买不如租”的短浅思想仍有生存空间。核心技术被国外垄断,数字化产业链低端,核心专利严重缺失,信息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
从智力支撑方面看,人才缺失是经济数字化转型遇到的共同“拦路虎”,同时精通两种经济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更新时效慢、人才流动过于频繁,尤其“多面手”人才供需矛盾突出,招到的人才不需要,需要的人才招不到,对新兴技术“消化不良”现象普遍存在。
从转型成本方面看,数字化转型门槛较高,投入成本大、建设周期长、效益回报慢,经济主体阵痛期较长。过高的转型成本熄灭了很多企业决策者对数字化转型的热情,有的还面临“不转是等死、转型是找死”的双重困境。
四是转型保障不力,“不敢转”。开放、合作、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链亟待建立完善。
第一,数字经济生态圈日趋复杂化。据统计,中小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但实际上,企业的经济实力决定了在生态圈的话语权,而总量占90%的中小企业却只能旁落为生态圈的“看客”。
第二,产业互联网生态建设较为封闭,产业链间业务协同并不理想,针对用户、数据、制造能力等资源社会化开放的程度普遍不高。
第三,数据标准林立,“数据碎片化”丛生。数据开放标准不统一、数据平台存在不良竞争,形成“互联互通难”、“数据共享难”、“业务协同难”三座大山,“数据碎片化”现象普遍存在。
第四,法治建设目前仍处于滞后状态。特别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数据归属权和使用权,数据成为各方竞相争夺的战略性资源。由于未有统一规则来“划线止争”,只能“按下葫芦浮起瓢”,问题依然难以有效解决。
第五,国际格局不利。数字化转型国际格局复杂多变,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方面存在重视不足、话语不强、于我不利等问题,内外交困中的中国经济亟需加快破局。
总体来看,我国数字化转型所依托的信息基础设施总体水平较低。数字化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我国企业技术创新模式多是模仿和追随,数字经济技术含量相对不足,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有待提升。此外,发达国家热衷建立“护城河”对我实施技术封锁。疫情期间,他们以“围追堵截”“断供”等多种手段试图在制定技术标准过程中“挤出”中国方案,全面围困中国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
三、“后疫情”时期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路径
我们应该迅速着眼于化危为机,科学认识“后疫情”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会出现的深层次变化,抢占数字化转型先机,“抓住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激发和衍生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形成我国经济向好的“牛鼻子”。具体而言,就要主动顺应“后疫情”时期经济数字化转型潮流,抓住全球经济“新平庸”状态契机和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战略机遇期,精准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构建“统筹、思维、数据、基建、规则、产业”总体布局,尽快实现从数字经济旁观者、跟随者、遵循者到参与者、建设者与引领者的角色的重大突破。
(一)加快破解“三不转”难题
从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来看,需要充分吸收发达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实施重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强思维拓视域,解决“不想转”的难题。重点是以技术流驱动数据流,以数据流优化业务流,以业务流改善服务质量,切实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技术流是基础,要充分发挥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的技术驱动潜能,撬动行业领域业务数据,以数据流为纽带,切实带动流程优化及业务重组。
第二,强战略明方向,解决“不会转”的难题。顶层战略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先手棋”。优化顶层设计和整体战略,重点在于研究制定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顶层规划、实施方案和路线图。从实际情况看,一是要深刻理解数字化转型的本质和对经济升级转型的推动作用,二是加快转变传统管理思想和发展模式,重新定义企业的组织活动、流程、业务模式和员工能力。
第三,强生态补短板,解决“不能转”的难题。坚持“补短板”和“强生态”双轮驱动,推进企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驱动企业业务逻辑由基于产品分工向基于知识分工转变。如招商银行与实体企业合作,通过打通核心企业上下游供应链信息流、资金流、物流数据提供一整套企业金融服务,极大程度带动了数字化转型。
(二)释放数据要素赋能作用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公布,分类提出了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个要素领域改革的方向,明确了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具体举措。
一是抓住政策红利。客观上说,该文件从服务、政策、制度、环境多方面优化政府供给,力图把政府数字化转型作为助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为加快打通部门壁垒,拔掉“数据烟囱”,联通业务数据“断头路”,为释放数字红利提供更多有力支撑。
二是多管齐下,充分发挥数字的润滑剂作用。释放“数字红利”,需要进一步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深度融合,孕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发挥新型基础设施“头雁效应”
4月20日,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了“新基建”的范围以及当前的工作重点,并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新基建”正式提升为国家战略。“新基建”有望成为“后疫情”时期我国经济亟需破茧重生和求新谋变的助力赋能。
一方面要把高技术打造成为未来中国经济数字化转型依靠的最重要引擎。目前,无论是区块链还是人工智能,都已经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201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正式提出了面向2030年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2019年10月24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强调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从疫情期间区块链、人工智能在数字战“疫”的成效和发展趋势看,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将成为“后疫情”时期我国经济数字化转型的新赋能。
另一方面要加快“补短板”,注重推动智慧城市、数字经济、数字教育、数字医疗等多点开花,将资源向这些活力充沛的行业倾斜。此外,充分发挥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头雁效应”。只有数字经济与“新基建”完美“联姻”,才有望真正把新基建打造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四)夯实安全保障体系
加快数据安全立法进程,构建全方位的制度体系,保障数据安全和自由流通。重点打造三个“结合”。
一要“动”“静”结合。“静”,以数据权属为重点,开展数据伦理立法,逐步完善数据信息分类保护的法律规范,明确数据挖掘、存储、传输、发布以及二次利用等环节的权责关系。可借鉴欧盟《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框架条例》,明确数据的被遗忘权、更正权、限制处理权、数据可携权、数据获取权、信息知情权、知情同意权等规则。“动”,以数据交易为重点,立法层面构建数据交易规则、登记管理规则、资金结算规则、传输交付规则以及交易中介规则。此外,应明确个人信息滥用、违反合同约定责任认定及追究机制。
二要“松”“紧”结合。对内要松,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和鼓励创新原则,重点应放在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予以充分保护,实现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服务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最大程度激发数据要素活力。对外要紧,重点是细化跨境数据流动的合规政策。可参考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对跨境数据流动应实施分类管理,列出跨境数据流入和流出“负面清单”,确定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范围、监管方式和评价标准。
三要“技”“法”结合。加快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赋能数据要素增值的立法进程,出台更加规范的监管细则,并将监管落实到数据要素流动的具体应用场景,对发展和繁荣数据要素市场起到更加强大的规范和推动作用。
(五)加速产业数字化“蝶变”
第一,要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加快破解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加快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技术创新中心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重大契机,需要抓住自主知识产权这个“命门”,特别是要强化网络切片、边缘计算、网络AI等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加快纾解一些关键核心技术依赖进口、被别人“卡脖子”的严峻挑战。
第二,要把新兴产业作为产业数字化“蝶变”的突破口。从全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来看,要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特别是以区块链、人工智能、量子通信、新材料、物联网等技术研发和转化为引领,进一步打造大而强的产业集群。
第三,打造数字经济“新蓝海”,离不开分享经济的繁荣发展。一方面,要大力培养和培育线上“宅经济”。从疫情期间看,零售、物流、医药、文化等消费行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既提高了社会资源利用效率,也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另一方面,要加快壮大众筹、众包、众扶、共享等诸多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新经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