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清溪镇厨余垃圾处理中心正式运营启用,市城管局局长、市城管委办主任郭怀晋,清溪镇委书记叶锦锐,清溪镇委副书记、镇长李惠明,清溪镇委副书记袁仕望,市城管委办副主任胡孔齐,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负责人等出席了此次清溪镇厨余垃圾处理中心运营启用仪式。
据悉,清溪镇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实行“示范点厨余垃圾专车专桶专线收运”处理的方式对厨余垃圾进行巡回收运,日处理能力达40吨,可实现全镇厨余垃圾源头资源化处置全覆盖。该中心还相应配置了厨余垃圾清运专用车和电动三轮车,每天不间断的巡回收运餐厨垃圾,可实现厨余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厨余垃圾是餐饮垃圾和厨余的统称,厨余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其主要来源为家庭厨房、餐厅、饭店、食堂、市场及其他与食品加工有关的行业。据悉,厨余垃圾产生量大,在居民生活垃圾中的占比通常超过50%,而且厨余垃圾含有极高的水分与有机物,极易腐坏、散发恶臭,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危害居民身体健康和环境质量。
清溪厨余垃圾处理中心位于清溪镇香芒西路南五街,占地面积500平方米,由东莞市清溪市政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该项目于2020年9月初开工,采用三零一(深圳)生物环保有限公司研发的高效厨余生化分解设备,使用三零一(深圳)生物环保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效复合高温好氧微生物菌种,通过一体化集成式处理模式,可使餐厨垃圾减量率达95%以上,并无副产物产生。
接下来,清溪镇继续按照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重点环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1+1”示范片区80%以上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
项目建成后,清溪市政公司将与清溪镇范围内的各机关单位、学校、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加工及经营企业、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社区)等厨余垃圾产生单位签订《清溪镇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协议书》,要求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将在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不包含一次性餐具、塑料袋和包装食品的包装袋等)收集到垃圾桶内。
中心还将聘请专业人员,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采用“以桶换桶”的方式,用厨余垃圾清运专用车收集并运送到厨余垃圾处理中心,采取前端专人督导分类,后端智能化专业处理的模式对厨余垃圾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