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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发展理念 构建数字政府发展新格局

建设数字政府是贯彻落实网络强国的战略举措,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引擎。“十四五”时期,要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要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新战略,以新发展理念构建数字政府发展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1-04-01 15:22        来源:数字经济杂志        作者:丁艺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政府管理技术研究处处长
建设数字政府的重大意义
(一)数字政府建设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
数字政府建设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创营商环境新优势的重大举措。以数字政府建设的创新实践为抓手,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数字政府通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全面提升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履职能力。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不仅是对公共服务模式的创新,更重要的是对政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管理模式的创新。
(二)数字政府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核心驱动
数字政府既是驱动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新优势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信息化发展更好造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引擎。要通过建设数字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精神,实践“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营商环境的同时,通过社会多元参与和监管,构建全面提升网上政务能力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多措并举,不断创新优化服务,打造便利、公平的市场环境,才能更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发展能力,全面提高营商环境。
数字政府发展面临的形势
当前,各国都在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新兴技术、越来越多的数据以及更智慧的获取过程正在改变着公众、企业与政府的互动方式,数字政府已成为数字化环境中政府新的运作模式。技术的融合与采纳也改变着人们对政府提供公共价值能力的期望,这需要政府重新审视其治理方法与战略,需要政府使用数字技术把自身装备起来,并与公众和企业进行紧密的合作。公共部门能力、工作流程、业务过程、操作、方法和框架需要迅速适应快速变化的利益相关者的动态与关系。在政策制定和公共服务交付中设定更开放的方法使得政府要围绕用户期望、需求和相关请求重新组织,而不应仍旧只是政府的内部逻辑与需求。
继广东推出数字政府改革措施以来,浙江、湖北、安徽、山东、广西等地方陆续推出了数字政府建设指导文件及规划。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并探索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将数字政府建设作为引领数字化时代政府改革与治理能力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推动政府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建设成效正逐步显现。从总的情况看,部分地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初见雏形,有力推动了政府治理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当前网上政务服务已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渠道,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国家机构改革,着眼于建设一体化高效运行的整体政府,在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建设运营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通过构建数据驱动的政务新机制、新平台、新模式,全面提升政府履职能力,推动实现政府管理模式由分散向整体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由单向被动向双向互动转变、由单部门办理向多部门协同转变,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扫清机制障碍。各地区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重要抓手,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 不断完善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 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精准化、人性化、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水平,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
构建新阶段数字政府发展新格局
(一)加强数字政府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
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革新理念、统筹规划、强化创新、稳步推进。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云计算等方面,从信息化发展的不同角度、不同领域,通过相关政策的衔接配合,对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数字中国”建设为指引,强化顶层设计和目标指引作用,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大局观念,从总体目标到实现路径、从系统建设到业务革新、从机制体制改革到治理模式创新,系统性指导数字政府的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业务应用、综合保障等的集约化、一体化建设。
(二)以机制改革推动数字政府可持续发展
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引领,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体制机制框架,相关部门要发挥合力,应树立整体协同发展思维,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统中有分、统分结合的发展格局,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扎实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出台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相适应的配套制度和业务流程,加强各级政务信息化工作力量的协调,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贯通、统筹有力的全国政务信息化组织体系和各地各部门协同联动的综合协调机制,保障全国数字政府建设顺利推进。
着力破除数字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科学划分信息化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要通过推动机构改革和建设管理新机制,积极探索数字政府建设的发展模式,创新“管建运”分离新路径。在数字政府系统建、运、管、用方面,明确界定建设方、管理方、运营方、应用方之间的责权关系,构建系统完善、运行有效的发展新机制,形成“数字政府”发展新格局。
(三)建设以数据为驱动的数字政府
建成“机制创新+数据驱动”协同发展的数字政府管理模式和“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用数据创新”的数字政府运行机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整合各领域政务信息,以数据为驱动打通政府大数据和社会大数据,构建大数据科学辅助决策机制,提升各级政府决策的信息监测、研判和分析能力,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
通过政府数据运营推动政府数据的汇聚、共享、开放和应用,实现数字资源的增量开发,搭建大数据平台,包括基础信息库、主题信息库、专题信息库,构建共享、开放、融合、创新的大数据生态体系。
落实“一数一源”,建立数据治理机制,实现“数据资源清晰、数据质量可控、数据共享规范”的数据治理目标。建成跨地域、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构建上下一体、深度融合、整体协同、左右联动的大数据应用体系,开展深层次数据交互融合与挖掘分析,在决策支撑、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形成完善的大数据应用能力。
构建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应用格局,引导各地各部门逐步通过国家统一开放平台对外开放数据,实现国家开放平台与省级开放平台互联互通。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开发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良好氛围,推动企业技术、应用、商业模式创新。
(四)建设人民满意的数字服务体系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量,通过构建数据驱动的全渠道政务服务模式,整合服务资源,丰富服务类别, 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精准化、人性化、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聚焦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功能的持续提升,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数据联通。
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服务,实现国家、省、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最多跑一次”审批、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证照联办”等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针对高频办理事项,选择部分地方试点,推进用户专属数字空间建设,为用户提供定制化网上服务。打造网上政务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双线融合”的政务服务平台,打通“门网线端点”五个服务渠道,推进政务服务一码通办、一网通办、一窗综办、一链审批、一次办成“五个一”改革,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科学规划建设实体政务大厅,做到交通便利、布局合理、设施齐全、指引清晰。加快政务服务向基层下沉,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提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功能,逐步实现村(社区)便民代办点全覆盖,解决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
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卫生健康、交通、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指尖办”、“掌上办”,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公众办事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一体化”服务仍将持续拓展,让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公众享受“一站式”的服务,实现由“群众跑腿”向“信息跑路”转变。
(五)发展绿色智能的新型数字政府基础设施
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的新一代政务信息基础设施,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统一支撑。根据统一规范要求和发展导向,推进政务网络建设,加快向村(社区)一级延伸。
构建一个高性能的政务高速网络,既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整体政府服务模式,也为政府自身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网络平台。适应未来流量快速增长,功能深度融合,渠道多元获取的发展要求,有效化解以往电子政网络不通的突出矛盾,逐步融合成统一的综合承载网,降低网络建设和运维的成本。
建立政务云统一框架和标准规范体系,构建资源整合、管运分离、数据融合、业务贯通的统一政务云,提供弹性云资源服务,满足业务应用需要。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5G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网络性能和速率,推进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建设。推进对新型城域物联网建设,支持面向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基于物联感知、政府存量、社会开放等基础数据,构建场景感知和态势分析深度融合的新型城域物联专网平台,提供标准化应用服务的项目。
(六)从国家整体安全构建数字政府安全体系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致性的安全支撑体系,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转。应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的思想,建立健全技术与管理融合的“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从机制、系统、应用和数据的角度保障业务的连续性,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打造统一、可控、全面的安全体系。
制定并完善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网络安全防护应急预案,加强对重要应用系统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风险的检测评估,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制度,加强涉及国家安全领域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与管理。加强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数据管理部门要代表政府加强对政务数据的有效管理,政府通过政企共建或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得的数据资源所有权归政府。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加强网络安全保障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日常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七)加强对数字政府发展成效的评估工作
要构建制度健全规范的数字政府评估考核体系。借鉴国内外数字政府评估指标,从基础准备度、数字服务成效度、服务满意度、政府治理精细度、数据共享度与开放度、政策环境等方面构建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形成系统全面、多维度、可操作的评估框架体系。
建立健全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制度,积极引入权威第三方机构对数字政府绩效评价。发挥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做好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调查和“好差评”,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以惠民利企效果和群众满意度客观评估数字政府建设效果。
(本文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校级科研科研项目《关于提升网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能力问题研究》(2019QN010)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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