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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数字经济 典型战略布局概况

当前,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影响着经济社会与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各个国家和地区普遍认为数字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所在,尤其是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纷纷结合本国国情,加快部署数字经济战略。本文重点考察了美国、中国、德国、日本、英国以及欧盟等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数字经济战略布局, 为中国不断弥补、优化和提升数字经济战略,把握数字经济发展先机和战略制高点,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指引。
发布时间:2023-08-23 14:08        来源:数字经济杂志        作者:陆九天 李泽浩 高娟

美国:依托技术创新领先优势,巩固数字经济全球主导地位

美国聚焦高端前沿技术的开发应用,上世纪90年代至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从普及数字经济理念、巩固数字技术优势、重构数字贸易规则等方面出发,持续推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保障数字经济的国际主导地位。

率先普及数字经济理念,全面升级国家创新战略

早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便启动了“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计划(信息高速公里)”,并由美国商务部、经济和统计管理局相继发布《浮现中的数字经济》《浮现中的数字经济Ⅱ》《数字经济2000》《数字经济2002》《数字经济2003》等报告,从远程教育、远程医疗、远程工作、信息通讯和电子商务等角度,持续关注数字经济发展动向,成为最早推广和布局数字经济的国家之一。2010年,美国商务部提出“数字国家”概念,并由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联合经济和统计管理局连续五年发布了6份关于“数字国家”的报告,主要围绕互联网接入、互联网应用、新型在线体验等方面。2015年11月,美国商务部发布《数字经济议程》,聚焦自由开放的互联网、互联网信任和安全、互联网接入和技能、创新和新兴技术四个方面,试图“为数字时代的经济增长和机遇提出建议”。2018年3月,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发布《数字经济的定义和衡量》,对重新认识和测度数字经济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自上世纪90年代起,美国联邦政府便相继制定了《制造业拓展伙伴计划(MEP)》《国家技术转移和提升法案》《技术管理法》《美国发明家保护法案》等创新政策法案,强调科技服务经济,注重创新短期收益,率先构建国家创新网络系统。自21世纪初起,美国便不断升级创新政策。其中,2004年美国竞争力委员会发布的《创新美国》报告,标志着美国创新政策开始全面转向提升国家创新能力。2009年,《美国创新战略:推动可持续增长和高质量就业》报告,强调国家创新基础架构建设、创新创业激励和重点项目突破;2011年,《美国创新战略:推动可持续增长和高质量就业》,进一步强调民生相关领域的技术突破;2015年,《美国创新新战略》则重点强调政府在创新中的作用,并试图构建创新新战略。2016年,美国商务部发布《在数字经济中实现增长与创新》,强调数字经济与创新有效耦合,以创新支撑数字经济持续向好。2021年,《美国创新与竞争法案》持续强化数字经济创新战略,提升数字经济发展实力。

推进数字前沿技术研发,巩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优势

近年来,美国在人工智能、量子科学、智能制造等领域持续推进数字前瞻技术开发与应用。在人工智能领域,《美国机器人路线图》(2009年)《机器人技术路线图:从互联网到机器人》(2013年)等报告率先为人工智能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6年,奥巴马政府将人工智能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引领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先后发布了《国家人工智能研究和发展战略计划》《为人工智能的未来做好准备》。

2018年,美国发布了《美国机器智能国家战略》《国防部人工智能战略》《人工智能与国际安全》等报告,关注人工智能对全球安全的不利影响。

2019年,特朗普政府启动“美国人工智能计划”,并发布第二版《国家人工智能研究和发展计划》《美国人工智能的领导:联邦参与制度技术标准和相关工具计划》,强调联邦政府在人工智能发展中的重要职能。

2020年1月,美国发布《人工智能应用监管指南备忘录(草案)》,拟订了10项人工智能监管原则,引导了人工智能有序发展。

在智能制造领域,自金融危机以后,美国实施制造业回流计划,希望重塑先进制造业发展优势。奥巴马执政期间,提出“制造美国”计划,先后发布《确保美国先进制造领导地位》(2011年)、《先进制造业国家战略计划》(2012年)、《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一个初步设计》(2013年),强调打造先进制造业的重要性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同时,相继发布《先进制造业伙伴计划(AMP1.0)》、《先进制造业伙伴计划(AMP2.0》、《智能制造振兴计划》(2016年)、《国家制造创新网络战略计划》(2016年),以完善智能制造整体框架。特朗普政府秉持“美国优先原则”,发布了《美国先进制造业领导战略》(2018年),意在通过推出新的制造方法及产品以改变美国制造业空心化现状。拜登政府则是运用税收手段激励并促使制造业回流。

在量子科学领域,早在2002年,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便制定了《量子信息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给出量子计算发展步骤与时间。

2009年,美国国家科学与技术委员会发布了《量子信息科学的联邦愿景》,建议联邦政府加强量子技术研发与应用,并于2016年发布《推进量子信息科学发展:美国的挑战与机遇》报告,总结量子科学的进展与前景。

2018年12月,特朗普签署《国家量子倡议法案》,带头开启“量子竞赛”,确保美国在量子科技领域的领先地位。2019年2月、2020年2月,白宫国家量子协调办公室相继发布《美国量子网络战略构想》《美国量子网络战略愿景》,明确了量子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并提出要整合各界科研力量,推进量子互联网发展,确保量子科技惠及大众。

强化网络空间安全措施,重构数字时代规则与格局

布什政府在“9·11恐怖袭击事件”后,充分意识到信息安全的严峻性,先后发布《保护网络空间安全的国家战略》(1998年)、《联邦网络空间安全即信息保障研究与发展战略计划》(2000年),逐步完善美国空间安全战略。奥巴马政府又相继发布《增强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2013年)行政令,明确保护国家数字基础设施的重要地位不容忽视。随后,特朗普政府发布《加强联邦网络和关键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2017年)行政令、《美国国家网络战略》(2018年)、《数字现代化战略》(2019年)、《国家5G安全战略》(2020),全面推动数字环境现代化以保障经济安全。最新版的《联邦网络空间安全即信息保障研究与发展战略计划》(2019年)更是指出了未来一定时期内美国网络安全研发投入的总体方向。此外,《大数据研究与发展计划》(2012年)、《美国开放数据行动计划》、《联邦大数据演技和发展战略规划》、《澄清境外数据合法使用法案》(2018年)、《联邦数据战略与2020年行动计划》等确立了数据使用的基本框架原则,美国各州也已对数据隐私保护等相关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2013年7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了《美国与全球数字经济中的数字贸易(一)》,正式定义“数字贸易”,并于次年发布《美国与全球数字经济中的数字贸易(二)》详细阐述了数字贸易的优势。

2014和2018年,美国商务部相继发布《数字经济与跨境贸易:数字化交付服务的价值》《北美数字贸易》报告,并于2016年启动“数字专员”项目,为美国企业顺利参与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和援助。

2016年至2018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连续三年发布《外国贸易壁垒评估报告》,指出世界各国的数字贸易障碍。

2017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全球数字贸易:市场机会和关键的国外贸易限制举措》,试图摸清数字贸易的潜在壁垒。

2018年国会研究服务局发布的《数字贸易与美国贸易政策》,全面分析美国的数字贸易问题,以供美国政府更具针对性地制造数字贸易壁垒,维护自身大国地位。

2020年,《数字战略2020-2024》则将数字经济延伸至国际援助领域,通过破坏和重建数字经济秩序,实现深化和延续其数字地缘政治格局的目的。

中国:立足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引导数实深度融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稳步推动数字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着力提高数字技术创新应用能力,加速推进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完善数字治理体系建设,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充分发挥两个市场优势,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潜力。

不断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自2013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来,我国便开始加速推进宽带基础设施的推广与普及,并由工信部牵头先后发布《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年)、《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关于全面推进移动物联网(NB-IoT)建设发展的通知》(2017年)等政策文件,持续完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旨在不断拓宽数字技术的未来应用领域。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国务院等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2015年)、《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2017年)、《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2020年)、《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2020年)、《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强调通过加大创新驱动和科研投入力度,积极发展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天地一体、云网融合等数字产业,并持续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推动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交通等领域建设,加速推广在线学习、远程会议、网络购物、视频直播等生产生活新方式,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疫情期间,工信部还接连印发《关于做好宽带网络建设维护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2020年)、《关于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等意见通知,试图运用数字技术来尽快实现复工、复产、复学等目标,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长期关注一二三产业的数字化转型问题,持续推进三次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在第一产业数字化转型方面,自2015年起,中国政府便相继出台了《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2015年)、《“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战略》(2016年)、《“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2019年)、《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2020年)等战略举措。

在第二产业方面,先后发布了《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2016年)、《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2017年)、《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年)、《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年)、《“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2019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1年)等政策文件。

在第三产业方面,接连推出《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2015年)、《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2016年)、《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2017年)等政策举措。

此外,中国政府还积极推动企业的数字化转型,2020年3月由工信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并于次月,又由国家发改委和中央网信办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0年),旨在通过全面布局和深入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数字生态体系的典型范式。

保障数据要素合理流动与配置,优化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建设

早在2014年,大数据就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于次年8月由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自此,大数据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热点。2016年,《“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为各级政府制定大数据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提供重要指引;随后发布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更是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以及保障措施等。随着近年来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如何流动并参与收入分配的问题,备受瞩目。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首次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提出要“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2020年,国务院又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强调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

同时,自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后,中央网信办联合各级部门相继制定《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2019年)、《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9年)、《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2019年)、《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2019年)等政策举措,以加快制定个人数据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共享机制,保障个人数据有效流动与合理配置,全面激活数据要素生产价值。2020年,全国人大还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以法律的形式将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纳入民法保护范围,保障个人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个人信息合法利用,旨在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两者的平衡。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数字治理问题,主要集中在平台治理与数字政务两个方面。在平台治理方面,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数字平台治理的责任与义务,将其主要应用于市场监管、贸易安全、贸易仲裁等领域。早在2014年,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商务部就相继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初步规范网络交易流程;2017年,《“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大数据等多元共治机制;随着近年来数字平台的持续发展与无序扩张,中国政府又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 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9年)、《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2020年)、《网络零售平台合规管理指南(征求意见)》(2020年)等政策法规,旨在维护数字经济平台的合理有序发展秩序。在数字政务方面,早在2011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便发布了《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并于次年由国家发改委发布《“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探索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紧接着,国务院又联合各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016年),强调“电子政务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提出了一系列数字政务实施路径与操作方案;随后,国务院还出台了《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2018年)、《政务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2018年)、《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2019年)等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建成全国数据共享交换与安全保障体系,解决数字治理过程中的信息接入与标准不一问题。

持续升级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有效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数字中国建设,不断完善和升级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党中央最初于“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并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通过创新政策为数字中国提供有力支撑。同年,出台了《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2017年),将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在“十四五”规划中,又进一步地强调要“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并于次年年初公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年),明确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由此,将数字经济由概念推向现实,由单一发展转向系统布局,数字经济开启全面发展新纪元。其间,相关部委积极落实数字经济战略,先后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2013年)、《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2018年)等政策举措,为各个领域数字化发展赋智、赋能,推动数字经济全面渗透。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等各级地方政府也均立足本地市场优势,因地制宜出台了一系列数字经济专项配套政策,推动数字经济战略落地实施,充分发挥市场的有效性和政府的引导作用。

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2016年中国杭州G20峰会上,首次将数字经济作为G20创新增长蓝图的重要议题,并由多国领导人通过并签署了《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试图“探讨共同利用数字机遇、应对挑战,促进数字经济推动经济实现包容性增长和发展的路径”。次年,外交部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明确提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尝试采取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红利普惠共享的行动,让更多发展中国家和人民共享互联网发展机遇,促进全球网络经济的普惠共享与繁荣发展。随后,中国政府为拓展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本着互联互通、创新发展、开放合作、和谐包容、互利共赢的原则,于2017年年底与老挝、沙特、塞尔维亚、泰国、土耳其、阿联酋等国家相关部门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致力实现互联互通的“数字丝绸之路”,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命运共同体”。2020年是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年,中国与东盟各方推动建立互信互利、包容、创新、共赢的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发表了《中国-东盟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倡议》,为中国和东盟国家数字经济合作开创了新局面。此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2020年)、《中欧投资协定》(2020年)等政策协定,也都明确要在数字经济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德国:深化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挥智能制造竞争优势

德国积极践行“工业4.0”,不断升级高新技术战略,推动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强化人工智能发展与应用,不断提升数字经济竞争力,确保其在传统工业经济和智能制造领域的先发优势。

全面深化智能制造,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为弥补数字鸿沟,德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于2010年率先发布《德国ICT战略:数字德国2015》,用以指导德国信息通信技术发展。

2013年4月,德国联邦政府正式提出实施“工业4.0”战略,强调通过构建物理信息系统,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全面提高德国制造业竞争力。随后,联邦政府又相继出台了《数字议程(2014-2017)》(2014年)、《新高科技战略——德国创新》(2014年)等政策举措,倡导数字化转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以确保德国未来的发展竞争力。

2016年3月,德国经济部发布《数字化战略2025》,首次就数字化转型做出了系统安排,提出了德国经济数字化转型的十大步骤,旨在实现智能互联,协助德国企业践行“工业4.0”。此后,德国联邦政府先后发布《德国数字化平台绿皮书》、《建设数字化战略》(2018年)、《国家工业战略2030》(2019年),推动传统行业与数字创新技术融合发展,确保德国经济技术的竞争力和工业领先地位。

德国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7%,每年经济贡献超过国民经济总值的三分之一,是德国重要的经济支柱。联邦政府曾连续两年分别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计划”(2017年)、“中小企业创新集中计划”(2018年),支持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合作,资助其开展高风险、高水平的前沿技术探索与研究。

2010年11月,联邦政府推出的《数字德国(2015)》,进一步明确要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开发和利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

随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上日程,《数字议程2014-2017》提出建立实践展示中心,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数字化战略2025》开始强调中小企业商业流程数字化转型。

“中小企业4.0——数字化生产流程和工作过流程”、“数字化(go-digital)”项目、“创新(go-Inno)”项目等也正在为中小企业数字化流程管理、经营管理、创新管理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和资金支持。

积极落实高科技创新战略,强化人工智能发展与应用

联邦政府高度重视高科技创新战略规划,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便相继发布《德国科研重组指导计划》(1996年)、《研究与创新协议》(2004年)、《科技人员定期聘用法》(2006年),为德国实施高科技战略做好基础保障工作。

2006年,德国颁布了第一个全国性高科技战略《德国高科技战略(2006-2009)》,重点革新健康、通信与交通、前沿科技等三个领域的科研政策,并提出通过产业集群战略确保德国世界竞争力和技术领先地位。《高科技战略2020:思想、创新、增长》(2010年)、《高科技战略行动计划》(2012年)等战略通过提高研发经费支持各部门的研发与创新活动,推动未来项目的研究。

2014年8月,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发布《新高科技战略——为德国而创新》,重点强调数字化经济与社会、可持续经济与能源、创新的劳动世界、健康生活、智能交通和公民安全等“未来课题”,试图通过高科技创新战略构建“领导市场”地位。《数字化战略2025》(2016年)、《高技术战略2025》(2018年)等战略进一步地意识到数字技术对未来研发和创新的关键性。

2018年11月,德国联邦政府发布《建设数字化战略》,提出了建设数字化能力、数字化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创新、数字化转型社会和现代国家五项行动,将数字技术全面融入未来高科技创新战略中。

早在1985年,德国就提出向高级的、可视感的智能机器人领域进军,随后一段时间,智能机器人开始广泛应用于德国的各个产业。

2013年,“工业4.0”战略提出借助人-机交互传感器、物联网远程管理工业智能机器人,推动工业制造向灵活化、个性化转型。“智慧数据”项目(2015年)、《智能服务世界》报告(2017年)、《联邦政府人工智能战略要点》等明确了人工智能的目标和应用领域,旨在将德国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提高到世界先进水平。

2018年,联邦政府公布《高技术战略2025》、《德国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明确将发展人工智能提高到国家战略高度,计划在2030年前投资30亿欧元,以其确保德国在人工智能科技与应用上的领先优势与竞争力,同时强调人工智能科技与应用的重要责任性与公益福利性,加快人工智能更好地融入到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中去。

日本:拓展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助力打造超智能社会5.0

日本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数字产业建设和数字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推进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其他领域的转化与应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全方位打造超智能社会5.0。

不断升级科技创新政策,深耕人工智能应用领域

自2013年起,日本每年都会制定《科学技术创新综合战略》。其中,2013年提出从“智能化、系统化、全球化”角度推动科技创新,2014年提出聚焦信息通信、纳米和环保三大跨领域技术创新。2015年阐述科技资金改革、借助大数据和物联网培育新兴产业等内容。2016年,日本通过《第五期(2016-2020年度)科学技术基本计划》,首次提出“超智能社会”概念,即“能够细分掌握社会的种种需求,将必要的物品和服务在必要时以必要的程度提供给需要的人,让所有人都能享受优质服务,超越年龄、性别、地区、语言差异,快乐舒适生活的社会”。随后,日本科技创新政策主要围绕“超智能社会”展开。具体来看,《科学技术创新综合战略2017》重点论述了包括推进“超智能社会”在内的必要举措;《科学技术创新综合战略2018》聚焦大学改革、政府创新支持、人工智能、农业发展和环境能源等五大领域;《集成创新战略》(2018)提出要重点关注创新基础建设、科技创新创造、创新社会应用、创新国际合作等领域;《第二期战略性创新推进计划(SIP)》(2018年)、《科学技术综合创新战略2019》强调通过促进科技研发与转化,加快落实一系列必要举措解决现实问题,推进“超智能社会”建设。

2016年,日本政府颁布新版《日本再兴战略2016》,将人工智能视为发展数字经济的关键核心技术,并确立2017年为“日本人工智能元年”,随后又成立国家层面的“人工智能综合研究中心”,试图通过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在保持机器人、汽车等传统领域技术优势的前提下,逐步解决“超老龄社会”所面临的少子高龄化、劳动力短缺、教育医疗资源不平衡等社会问题。2017年3月,日本政府发布《人工智能科技发展战略报告》,明确部署2020年至2030年间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三步走”战略,即推进各领域数据渗透以驱动人工智能技术一般应用、打破各领域界限以开发人工智能技术的公共事业、融通各领域以建立人工智能良性生态系统。《下一代人工智能促进战略》(2017年)、《未来投资战略2017》、《新产业构造蓝图》(2018年)、《集成创新战略》(2018年)、《第二期战略性创新推进计划(SIP)》(2018年)、《AI战略2019》、《以人为中心的人工智能社会》(2019年)等战略文件纷纷开始强调从技术研发转向技术应用,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技术联合应用运用到“超智能社会”建设中去,尤其是在人才培育、健康医疗、生物技术、智能供应、自动驾驶、基础设施、金融科技、智慧生活等领域。

加强数字信息产业建设,全力打造“超智能社会”

21世纪以来,日本高度重视数字信息产业对整体国民经济的影响,相继发布和实施了一整套战略举措。2000年,日本特别成立“IT战略总部”,以促进信息产业发展;2001年,发布《 e-Japan战略》用于布局宽带基础设施建设;2003年,发布《e-Japan战略(二)》,强调将数字信息技术应用于食品、医疗、中小企业金融、行政、就业等经济社会其他产业的发展中;2004年,发布《u-Japan》重点关注泛在网络社会建设。2006年起,日本数字信息产业向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IT新改革战略》(2006年)进一步提出日本下阶段信息化建设的原则、目标和策略。《i-Japan战略2015》(2009年)、《推进ICT维新愿景2.0》、《日本复兴计划》(2012年)等战略明确推进数字信息产业的普惠性应用,通过打造强大的日本数字信息经济振兴日本经济。2016年,《第五期(2016-2020年度)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提出建设“超智能社会”,旨在利用信息技术融通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使每个人享受更高质量的生活服务。

《第五期(2016-2020年度)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16年)首次提出以人工智能与物联网为基础,能跨越年龄、区域、性别、语言和职业差异,为所有人提供个性化产品与服务的“超智能社会”概念,旨在从健康与医疗服务、自动驾驶与无人交通运输工具、智能供应链、基础设施与海上运输信息化、金融科技等关键领域入手,解决生产效率低下、人口老龄化、资源匮乏等社会问题,将日本向舒适化社会转型。自“超智能社会”概念被提出后,日本相继出台了各项战略举措。2016年12月,日本发布工业价值链参考框架,建立起智能工厂互通互联的模式,智能制造取得实质性突破。《新产业结构愿景》(2017年)试图运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先进技术,从“移动”“生产与使用”“生命健康”“生活”四大战略领域出发,实现“超智能社会”和“日本工业4.0”。

英国:强化数字经济顶层设计推动数字政府引领数字化转型

英国政府系统布局数字经济顶层设计与立法保障工作,明确数字强国建设总体目标,切实增强网络安全与治理能力。同时,不断激活人工智能创新效能,深入推进现代化政府数字化转型进程,充分保障和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有序落实。

系统布局数字经济政策,增强网络安全治理能力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英国政府于2008年10月启动了“数字英国”战略项目,并于次年6月正式发布《数字英国》计划,首次从国家战略层面明确英国数字化转型进程。随后,《数字英国实施计划》(2009年)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推广数字应用、提供数字保护等手段正式开启数字经济发展局面。2013年,英国政府颁布《英国信息经济战略2013》,该战略与《数字英国》计划有效衔接,并将数字经济作为单独的模块进行解读,分别从技术创新、集群发展、市场产业链、公众需求、人才教育等多个层面入手,明确英国信息经济短期发展方向与目标。2015年2月,英国政府又出台《数字经济战略(2015-2018)》,进一步强调通过数字化创新提升生产和交易效率以驱动经济社会发展,为英国数字强国建设锚定了方向。2016年6月,英国全民公投决定“脱欧”,英国经济形势面临全新挑战。对此,英国政府紧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加大力度推进数字战略再升级,于2017年3月发布《英国数字战略》,对全面推进数字转型进行了周密部署,提出了包括连接战略、数字技能与包容性战略、数字经济战略、数字转型战略、网络空间战略、数字政府战略、数据经济战略等在内的多项数字转型战略。

英国政府长期关注网络安全治理问题,自上世纪90年代起,便规定了网络内容的分类和形式。2009年,英国出台了首部《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定义了网络空间的概念内涵,阐述了网络安全战略的必要性,并提出了相应的指导原则、行动方案和实施措施。2011年,英国启动全新的《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在数字世界中保护和促进英国发展》,不再局限于维护网络本身,而是试图利用网络空间促进经济繁荣、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随后,英国政府公布《国家安全战略和2015年战略防御与安全评估》(2015年),并实施《主动网络防御(ACD)计划》(2017年),以解决网络安全威胁,提升主动防御能力,加强网络空间建设。2017年,新版《数字经济法案》不再仅关注著作权、表演权、域名权等侵权问题,而是重点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法律框架,明确监管机构职能,以减少数字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数字宪章》《数据伦理框架》等文件更是强调个人隐私数据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线上线下权益保护等现实问题,并推动建立数字经济生态系统,试图使英国成为最安全的网络国家。

持续激活人工智能创新效能,深入推进现代数字政府建设

早在2013年,英国便把人工智能及机器人技术列为重点发展的八大技术之一,并于次年发布相关国家战略,寄希望于在2025年获得全球10%的机器人市场。随着人工智能的应用,英国政府开始关注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潜在伦理道德与监管问题。2016年10月,英国下议院发布《机器人技术和人工智能》报告,阐述了如何规范机器人技术和人工智能的发展,以应对相应的伦理道德和社会法律问题。同年11月,英国政府还发布了《人工智能:未来决策的机会与影响》,阐述了人工智能技术对个人隐私与未来就业的潜在影响,强调要弱化人工智能技术的负面影响,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发展优势。为此,英国政府还先后发布《在英国发展人工智能》,不仅从数据获取、人才培养、研究转化与行业发展四个层面论述了促进英国人工智能发展的相关建议,还指出应当加快推进英国建成全球人工智能与数据驱动创新中心。随后,英国政府又接连公布了《产业战略:人工智能领域行动》《人工智能行业新政》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强调通过加大人工智能领域投资,进一步布局人工智能发展,以人工智能技术促进生产效率提升,促使人工智能引领创新发展。

自上世纪90年代,英国政府就开始尝试将数据、网络等技术应用到政府行政管理中去,相继发布了《直通政府计划》《电子政府:信息技术与公民》等文件,提出政府应运用ICT技术等电子方式改善政府内部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入21世纪后,英国政府又出台了《21世纪电子政务服务战略》,基于用户角度布局政府数字化转型,收效显著。为了进一步巩固政府数字化转型成效,2012年,英国政府提出“默认数字化”概念,旨在将数字化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优先选项,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与内容。同年,开启“政府网站瘦身革命”。2014年后,英国政府启动“数字政府即平台”计划,并颁布《政府转型战略(2017-2020)》,加快推进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提高政府数字化服务效能与民众满意度,以保持全球数字政府领先地位。2019年6月,英国政府再次升级数字政务服务标准,发布了最新版《数字服务标准》,不仅持续扩大服务对象范围,还鼓励提供多元渠道融合的服务体验。

欧盟:加快数字经济治理规则探索,保障数字经济规范发展

欧盟始终坚持合作共赢的发展原则,在促进数据保护与开放共享的基础上,着力打破数字市场壁垒,积极构建数字单一市场,不断探索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持续推进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与应用,营造公平开放的数字经济竞争环境,推动数字经济规范发展。

重视数据共享与监管,推动建立数字单一市场

隐私保护根植于欧盟各国文化之中,早在1995年,欧洲议会就通过《资料保护指令》提出企业对个人数据处理必须遵循透明、合理、完整、准确等标准。2012年欧盟委员会提出用《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取代《资料保护指令》,并最终于2016年通过,自此,欧盟建立起了完备的个人数据保护制度。2017年1月,欧盟委员会又提出用《隐私与电子通信条例》取代之前的《电子隐私指令》,试图增加新的隐私监管对象,为欧盟所有企业和个人提供隐私保护。同年11月,通过《数字贸易战略》,重点强调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以抢占数字贸易规则主动权。随后,欧盟委员会还相继发布《打造欧盟数据经济》《建立一个共同的欧盟数据空间》《非个人数据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框架条例》《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等文件,围绕机器生成数据、公共部门数据、科研数据、私营部门数据、非个人数据等各类数据的自由流通与交换交易制定规则,促进数据资源共享,以加快建立欧盟共同数据空间,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创造条件,推进数字经济发展。2020年2月,欧盟委员会公布《欧洲数据战略》,分析了欧盟建立单一数据市场所面临的八大问题,并提出四大行动方案和五大应用场景,旨在构建“单一数据市场”。次年,欧盟委员会又公布了《欧洲数据治理条例(数据治理法)》,进一步地支持欧洲建立共同数据空间,打破数据流通障碍,促进各部门和成员国的数据共享,提高数据可用性。此外,欧盟委员会还发布了《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指令》《网络安全法案》《网络安全战略》,高度关注网络空间主权,持续引领和打造安全网络空间。

自上世纪90年代起,欧盟委员会便相继发布《欧洲迈向信息社会之路计划》《里斯本战略》《数字经济五年发展规划(2005-2010)》《数字红利战略》等政策文件,提出要加快信息社会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并推动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信息空间,以持续释放数字红利,提升民众的公共服务体验和生活质量水平。为了彻底打破欧盟各成员国的数字市场壁垒,欧盟委员会还于2010年6月通过了《欧洲2020战略》,正式提出在欧盟国家构建数字化统一市场。随后,2015年,欧盟委员会又启动《数字化单一市场战略》,明确将28个成员国打造成统一的数字市场,并通过一系列措施增进各成员国间的交流与合作,以推动欧盟数字经济发展。为了进一步强化数字单一市场,提升欧盟数字经济发展的整体竞争力,欧盟接连公布了《数字欧洲计划》《塑造欧洲数字未来》等战略,随着近年来数字经济平台的无序扩张,2020年12月,欧盟委员会为了强化数字平台监管,推进反垄断和数字税改革,开创性地提出《数字服务法案》和《数字市场法案》,以促进数字市场的公平与开放。

加强探索人工智能治理,持续推进智能制造项目

2013年,欧盟先后提出“人脑计划”和“石墨烯旗舰项目”,前者用于促成脑科学与产业结合来支持人工智能发展,后者旨在为人工智能提供硬件支撑,自此开启探索人工智能的征程。2014年,欧盟委员会发布《2014-2020欧洲机器人技术战略》《地平线2020战略——机器人多年发展战略图》,并启动“欧盟机器人研发计划”,用于扩大机器人的应用领域,激活其经济社会价值。随后,欧盟开始转而关注人工智能的法律、伦理、责任问题,欧盟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于2016年发布《欧盟机器人民事法律规则》,欧洲科学与新技术伦理组织发布《关于人工智能、机器人及“自主”系统的声明》,均明确指出人工智能发展将引发一系列复杂且亟待解决的道德问题。自2018年起,欧盟又接连更新人工智能计划,在4月至12月间,相继发布《人工智能通讯》《人工智能合作宣言》等战略性文件,指出欧盟各国要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研发、道德管制与投资规划等方面的合作,形成欧盟、国家、区域协同合作的局面,标志着欧盟人工智能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2020年2月,欧盟委员会又发布了《人工智能白皮书》,旨在通过投资与监管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创新能力,并推动构建“可信赖人工智能框架”,以谋求人工智能的全球领导地位。

为了提高欧洲制造业的整体竞争水平,欧盟委员会于2007年1月发布《欧盟科技第七个框架计划(2007-2013)》,正式提出用智能制造实现制造模式变革,并资助了“未来工厂”计划、火花计划等多项智能制造相关项目。2015年将发展智能工厂定为《单一数字市场战略》的五大优先行动领域之首。到了2020年,欧盟开始尝试将绿色新政和数字新政共同嵌入工业发展进程中,发布了《欧洲新工业战略》,旨在帮助欧洲工业率先实现生态环保与数字化转型融合共存,以提高其战略自主权,扩大工业竞争力领先优势。

 

陆九天 江苏大学共同富裕研究院       李泽浩 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学院       高娟 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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